清代朝珠[清代朝服上佩戴的珠串]

清代朝珠[清代朝服上佩戴的珠串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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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珠是清代朝服上佩戴的珠串,形狀如同和尚胸前掛的念珠。朝臣,凡文官五品、武官四品以上的,本人及妻室或兒女和軍機處、侍衛、禮部、國子監、大常寺、光祿寺、鴻臚寺等所屬官員穿著朝服時,才得掛用。它是顯示身份和地位的標誌之一,平民百姓在任何時候都不許佩掛。

組成

朝珠通常由身子、佛頭、背雲、紀念、大墜、墜角六部分組成, 是從佛教的“念珠”衍化而來。每串朝珠的珠數都嚴格規定為108顆,據稱佛教將108作為佛的象徵。朝珠每隔27顆珠子夾入一顆“佛頭”加以間隔,使其在色澤上與朝珠形成強烈、鮮明的對比。“佛頭”共有4顆,色澤和大小一致,直徑比朝珠大一倍左右,將108顆朝珠四分,也稱之為“分珠”,據說是寓意四季。朝珠頂部的那顆佛頭上,連綴一塔形“佛頭塔”,其穿孔的方式為倒置的“T”字形,即把朝珠的兩頭各從對穿的孔的一頭穿進,然後都從中間上部的孔中穿出,合二為一。佛頭塔的頂端用闊絲帶系綴有一塊寶石大墜子,大墜上端還垂有一塊寶石,稱之為“背雲”。 葫蘆狀佛頭塔的兩側又有三串小珠串,每串10粒,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銀絲琺瑯裹著寶石的小墜角,稱為“紀念”。

規定

清代皇后穿朝服時,要身掛三盤朝珠,中掛東珠朝珠,兩側為珊瑚朝珠;穿吉服時則掛一盤,珠寶雜飾隨意。而皇貴妃、貴妃、妃等人身穿朝服時,中間佩戴一盤蜜蠟或琥珀朝珠,左右斜挎肩掛兩盤紅珊瑚朝珠;嬪以下乃至貝勒夫人、輔國公夫人、鄉君等人,身穿朝服中間佩戴一盤珊瑚朝珠,另兩盤為蜜蠟或琥珀朝珠;民公夫人、五品命婦身穿朝服時所掛的三盤朝珠,則在青金石、綠松石、蜜蠟、琥珀、珊瑚中隨心選用,無嚴格定製。

材料顏色

清代的朝珠多用東珠(珍珠)、翡翠、瑪瑙、琥珀、珊瑚、象牙、蜜蠟、水晶、沉香、青金石、玉、綠松石、寶石、碧璽、伽楠香、桃核、芙蓉石等世間珍物琢制,以明黃、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,由項上垂掛於胸前。朝珠的材質珍稀高貴,一般都以光素的形態出現,著意表現它的材質,以顯其氣質非凡。清代朝珠的絛用絲線編織,顏色等級分明:明黃色絛只有皇帝、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;全綠和金黃色絛是王爺所用;武四品、文五品及縣、郡官為石青色。

配掛規定

按清《會典》規定,自皇帝、后妃到文官五品、武官四品以上,皆可配掛朝珠,朝珠雖然是裝飾品,但一般官員和百姓不能隨意佩帶。對於佩帶何種質地的朝珠,也有嚴格的區分和等級規定,從官員胸前所佩帶朝珠質地的好壞,可以看出官員的品級高低來.

皇帝朝珠用東珠,祀天以青金石為飾,祀地用蜜珀珠,朝日用珊瑚珠,夕月用綠松石珠,均明黃絛。
皇后、皇太后朝服朝珠三盤、東珠一、珊瑚二,吉服朝珠一盤,均明黃絛。
皇貴妃、貴妃、妃朝服朝珠三盤、蜜珀一、珊瑚二,吉服朝珠一盤,明黃絛。
嬪朝服朝珠三盤、珊瑚一、蜜珀二,吉服朝珠一盤,金黃絛。
皇子、親王、親王世子、郡王,朝珠不得用東珠,余隨所用,金黃絛。

 貝勒、貝子、鎮國公、輔國公朝珠,不得用東珠,余隨所用,石青絛。
民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朝珠,珊瑚、青金石、綠松石、蜜珀隨所用,石青絛。
皇子福晉朝服朝珠三盤,珊瑚一、蜜珀二,吉服朝珠一盤,金黃絛。親王福晉、世子福晉、郡王福晉均同。貝勒夫人、貝子夫人、鎮國公夫人、輔國公夫人石青絛。
民公、侯、伯夫人朝服朝珠三盤,吉服朝珠一盤,珊瑚、青金石、蜜珀、綠松石隨所用,石青絛。
品官文五品、武四品以上,命婦五品以上,及京堂翰詹、科道、侍衛均可用朝珠,以雜寶及諸香為之。禮部主事,太常寺博士、典簿、讀祝官、贊禮郎,鴻臚寺鳴贊,光祿寺署正、署丞、典簿,國子監監丞、博士、助教、學正、學錄,在廟壇執事及殿廷侍儀時準用,平時及在公署則不許用。內廷行走人員不分品級均可用。這種制度到後期逐漸放鬆,晚清時連捐納為科中書(從七品)者也掛朝珠。

顯示官位

朝珠的大小質量也表示了官位的高低。官員覲見皇帝時必須伏地跪拜,只要朝珠碰地,即可代替額頭觸地。朝珠的直徑越大,珠串就越長,佩掛者俯首叩頭的幅度就可減小,這可以說是皇上對不同官職的不同恩賜。

區別

婦女懸掛的朝珠,與男子所佩者略有不同。其區別主要看朝珠上的“紀念”,兩串在左者為男,兩串在右者為女,兩者不能顛倒。此外,還有一些規定:如命婦穿著吉服參加祈谷、先蠶等古禮,只需佩掛一盤朝珠;若遇重大朝會,如祭祀先帝、接受冊封等時,則要佩掛三盤朝珠,同時還必須穿著朝服。三盤朝珠的具體佩掛是正面一盤佩於頸間,另外兩盤由肩至肋交叉於胸前。至於男子,在任何場合都只懸掛一盤朝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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